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彻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对标跨越。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把握大势强化组织统筹。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住建领域“三大底线”之一,把污染防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2023年以来,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等形式研究学习生态环境保护议题26次,召开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大会2次。健全机制,修订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印发《深入打好住建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具体任务》《住建领域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任务》等,进一步细化构建本部门职责明晰、目标科学、分工协作的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制定《全市住建系统迎接第三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等“1+3”系列文件,编制《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提示》,全力准备迎检工作。
(二)终端见效落实问题整改。建立月调度、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挂片督导”和“多督合一”100余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专项行动,梳理住建领域污水污泥、固体废物、扬尘、油烟、噪声等重点风险隐患项目135个,自查整改问题345个。完成两轮央督17项56条任务的“回头看”自查并通过住房城乡建设厅复验,组织市级督导检查3轮、43次。优质完成成都大运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完成整改、验收3项中省环保督察问题并推动销号。截至目前,全市住建领域历次督察反馈问题94项,已完成整改92项、序时推进2项、整改完成率98%。
(三)大力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打好“新三推”收官战,2023年共完工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32个,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0.75万吨/日;新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垃圾分拣中心1座、垃圾中转站8座,全市生活垃圾全量处理能力达到1770吨/日,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进一步补齐农村生活垃圾设施设备短板,新增农村垃圾收集点位510处、优化收运线路18条、新(改)建垃圾中转站21个,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保持100%。
(四)多措并举防治大气污染。常态化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整治,督促落实扬尘防治“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要求,纳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对新开工基坑开挖阶段等进行重点管控。引导示范项目创建标准化工地,建设“数字工地”,完成施工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管理平台建设,接入266个在建项目在线监测系统。拓展机械清扫范围,将中环线内重点区域及周边道路位于城市建成区的部分纳入市政范畴,加大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开展餐饮油烟整治,2023年共推动393家企业完成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将621家企业纳入在线监控平台。
(五)提升全域污水治理能力。全面构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厂市、县、镇三级联动巡检体系,加强常态化运行监管。充分发挥市“城区五河”市级河长联系部门作用,开展日常暗访巡河督查20余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83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座污泥处置厂开展全链条、全过程技术监督。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无新增黑臭、返黑返臭水体。截至目前,城市、县城、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8.02%、97.38%、76.81%,市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渠道稳定。
(六)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动《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23年4月正式施行,1人入选省级垃圾分类达人(第一批)、8个项目被命名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继续实施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示范片区建设,2023年全市新(改)建达标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1575个,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从2022年底的34.4%提升至37.6%、厨余垃圾分出率超过21%,超额完成省下达垃圾分类年度目标任务,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肯定。
(七)务实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开展专项保护行动,进一步规范城市古树名木“身份证”电子档案,全市627株城市古树全部完成《日常养护责任书》签订并挂牌保护。对濒危古树制定“一树一策”方案进行抢救复壮,对树龄80年以上100年以下的61株树木纳入后续资源管理并建档立卡,完成1株二级、9株三级新增古树的认定公布。探索在全省范围内首次由政府出资为古树名木购买保险,为33株一级古树购买保险,建立古树保护救治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切实守护绿色“活化石”。截至2023年底,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6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6.9平方米/人。
(八)落实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组织精干力量,以重点案件为突破、依法积极办理,查办核实九莲洲公园疑似破坏湿地资源等问题线索112条,梳理重要线索9项,落实典型案件1件、赔偿3万元。开展“新景源”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组织7个市直部门和辖区政府先后与32家责任主体完成赔偿磋商3轮,与部分责任主体多次沟通交流,与其中2家直接责任主体签订赔偿协议。加快推进“绿素”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组织5个辖区完成损害赔偿事项的梳理、事实的锁定和主张费用的计算,依法与2家责任主体完成赔偿磋商并达成一致。截至目前,已完成“新景源”“绿素”事件赔偿磋商,签订赔偿协议4份、赔偿意向金额6340余万元。
(九)加强污染执法查处监管。采取设站检查和机动巡查等方式,加强施工车辆扬尘监管,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深化露天焚烧治理,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待建空地等露天熏制腊肉高发场所进行重点巡查,配合开展秸秆禁烧整治工作。加强智慧管理,将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与数字城管平台进行融合,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接入578个“雪亮工程”点位,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效率大幅提升。2023年以来,共纠正城区道路扬尘污染、城市“五烧”、燃放烟花爆竹和餐饮油烟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近3300起,检查建材(渣)运输车辆6400余辆,劝导制止西山坡等区域露天烧烤行为60余起,立案6起、处罚63起、罚款7.63万元。
二、2024年工作打算
(一)持之以恒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始终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态度对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统筹、指导、监督、评价”职能,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辖区属地责任,着力构建形成全要素、全链条、深层次的住建系统大环保工作格局。
(二)提前做好环保督察各项准备。全力以赴做好第三轮中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高度关注固体废物等污染风险隐患,尽可能防范发生生态环境问题。以清单制方式开展集中检查,用好统筹调度工具,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三)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对接中省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大力争取各类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推进城镇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示范片区三年建设,加快实施建筑垃圾特许经营,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进一步补齐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四)统筹抓好保护发展共同促进。围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目标,把业务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持续规范化、无害化处置城镇生活污泥,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率,以生活垃圾分类为引领精细化治理环境卫生,继续做好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巩固污染防治成果,改善住建领域生态环境质量。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