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精准指导住宅区、学校、医疗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综合写字楼、商场(店)、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公园、绿地、景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交通运输场所、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办编制了《遂宁市11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现印发你们,请参照《工作指引》指导、督促、组织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知。
遂宁市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
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