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13: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年在官方网站发布信息69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9条,政务动态信息41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34,市政府网站共建栏目发布信息数251条(部分信息共享不同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我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时按程序处理并书面答复申请人。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内容;对不属于我局公开的信息或应当通过专门申请渠道获取的信息,我局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便于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5件(其中重复申请1件,实际申请公开事项114件),114件进行了书面答复,1件结转至2024年度办理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继续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严格落实重点政务信息发布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同时,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公开的时效性,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开。全年通过局官方网站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措施、重大项目征求意见13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现有官方网站、遂宁住建微信公众号“遂宁市城管执法局”微博等3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日常管理维护中,及时更新栏目信息,严格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发布等程序,畅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加强平台运行维护,做好网络安全防护。2023年在遂宁住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456条,“遂宁市城管执法局”微博上发布信息385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国家安全相关要求,我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负责信息化工作的部门负责在局信息公开平台上对外发布经逐级审核的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信息所涉具体业务部门责任,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同时,每季度开展一次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影响,并溯源查找问题环节,提醒相关科室或单位引起重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1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70.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2

3

0

0

0

0

1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2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0

0

0

0

0

0

2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9

0

0

0

0

0

6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1

3

0

0

0

0

1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重要政策制定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有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有效提高了群众参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还需进一步优化,归类还需进一步精准;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加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策法律、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提升工作透明度。一是对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行优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进行分类,在公开时信息精准归入相应栏目,方便群众查找;二是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宣传、意见征求等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收集各方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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