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动态|工作动态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 遂建整改〔2023〕13号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9-22 16: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四川智楠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经核查发现,你公司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在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等方面没有保持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现责成你公司严格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有关要求,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撤回你公司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9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